12月8日下午,根据学校要求,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全体人员于文渊楼283会议室集中学习了《江苏海洋大学章程》。
处长韩小杰在部门全体人员已经通读自学了《章程》的基础上,根据内容框架,按照序言、总则、学校权利与义务、学生与教职工、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财务与资产、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与校庆日、附则的顺序对《章程》进行了有重点的讲解。韩小杰强调,《江苏海洋大学章程》总结了学校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明确了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根本任务,明晰了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了校内外各种关系,规定了师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上承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下接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的“宪章”,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是学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对推进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学校奋斗目标,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全体人员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章程》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内涵,理解了《章程》是落实高校依法独立办学地位和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以及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海洋大学的必要内容。通过本次学习,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全体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江海大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法治思维,激发了投身学校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
学校章程修订意义重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章程》,坚持法治思维,守法遵章,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成效,进一步振奋精神,为学校的事业发展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