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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台湾正修科技大学交流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9日  
  根据我校与台湾正修科技大学签订的友好合作协议的内容,我校将选拔10名交流生赴该校学习,学习时间是20169月到20171月,为期一学期。该合作项目不仅可以让学生深入学习对方的专业课程,成绩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该校专为我校学生设置的“赵晓江市长奖学金“。为做好本次交流生选拔工作,根据台湾正修科技大学对交流生的有关要求,特拟定如下选拔程序: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本次交流生的选拔对象为我校电子工程学院、商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及艺术学院相关专业一年级到三年级在校学生。
报名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遵纪守法,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家庭具有一定支付留学费用能力。
凡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1)有1门必修课程不及格;(2)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有无故逃课旷课及其它不文明行为。
二、选拔程序及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419日—426日):各相关学院宣传发动,推荐候选人。学生填写《淮海工学院交流生项目申请表》,学院对推荐内容及是否可按期毕业进行确认,并在推荐表上签字盖章。
第二阶段(427日—56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选拔,并将选拔结果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页上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59日—513月):被选拔的交流生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指导下准备台方的申请材料。
第四阶段(516日—7月):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台方提交交流生申请材料,并指导学生赴台手续。各学院根据学校培养方案中对课程和学分的要求指导学生选课。被选拔的交流生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并预缴我校下学年学费。
第五阶段(8月以后):学生于8月底赴台,台方学校负责接机和指导学生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学生回校后,根据教务处有关要求,于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分转换手续。
三、相关费用说明
台湾正修科技大学按每人每学期12000人民币收取费用,包括学杂费、住宿费、200万(台币)旅行平安保险、两天一夜校外参访费用;其它费用自理,包括餐费、国际往返机票、当地交通和个人消费等(基本生活费2000人民币/月)。

为了确保项目按期顺利进行,请各学院于426日(周二)前将《淮海工学院交流生项目申请表》签字盖章后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文渊楼274室)。项目咨询电话:85895575

 

附件:1《淮海工学院交流生项目申请表》

      2、台湾正修科技大学简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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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江苏海洋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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